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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受人和房产证的关系是怎样的

一、买受人和房产证的关系是怎样的?

买受人和房产证的关系是怎样的

买受人和房产证之间的关系是,房产证上应该登记买受人的名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房产证过户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在司法实践中,房屋的买受人也不一定就是房子的产权人,比如父母买房子,然后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儿女的名字,等于父母自愿出钱给儿女买房子。法律制度也并没有规定过房产证上必须要登记买受人的名字,但是房产买卖是一定要办理房产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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