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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标的是主要条款吗

合同标的是主要条款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二条中规定合同的内容需要有合同标的,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以下4类:
1、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有形物,如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货币和有价证券等;
2、无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并且法律允许流通的不以实物形态存在的智力成果;
3、劳务,指不以有形财产体现其成果的劳动与服务,如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行为,委托中的代理、行纪、居间行为等;
4、工作成果,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体现履约行为的有形物或无形物。合同标的是合同的主要条款,必须清楚的写明标的名称,以使标的特定化,从而能够确定权利义务。文字表述必须要清楚明确,尽可能使用符合国际标准或国际行业习惯的商品名称。在确定标的时,还必须注意同名异物和同物异名的情况。要写明标的品种、规格、花色及配套件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二条
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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