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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关系中承租人是什么意思

房屋租赁关系中承租人是什么意思

一、房屋租赁关系中承租人是什么意思?

租赁合同中使用租赁房屋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承租人的主要合同义务为:

(1)承租人应按约定数额、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不履行这一义务的,出租人具有追索权;

(2)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和保护租赁物,并按合同约定正确地使用。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租赁物的性质和用途使用。中国经济法规定,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承租人擅自拆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承租人有及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逾期不还租赁财产,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有添附或进行改装的,在返还租赁物时,如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应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如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补偿承租人因添附或改装所支出的费用。

二、承租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三、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

简单版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元,按年结算。每年——月 15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3、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4、乙方同意预交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5、房屋租赁期为 ,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6、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7、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9、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10、乙方不得在房屋内从事违法行为,并注重房屋及自身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违法及人身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一切法律及民事责任。

11、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租赁关系中承租人跟出租人是相对的,在承租人跟出租人就房屋租赁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双方应该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对于租房的用途,租赁房屋的具体状况,房屋租赁期间各自的责任跟义务等,都要在合同中约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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