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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合同到期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除了资格比较老的员工以外与单位的合同往往都是有固定时间限制而在到期后就自然解除了关系,但正常情况下单位和员工达成了共识愿意再次继续他们的法律关系的就不会解除,也不能排除单位或者员工出于单方面意志想要离职的。那么,合同到期有没有经济补偿金?下面本站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

合同到期有没有经济补偿金?

合同到期被解除了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具体标准如下: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工资为劳动者最后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如果单位或者员工发现合同已经快要到期了就应该及时向对方主张自己是否愿意继续延续关系的意思,如果确定不想续签就应该按照规定向员工支付符合法定标准的补偿金。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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