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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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赠与合同生效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一、口头赠与合同生效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口头赠与合同生效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一是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全部或主要义务,另一方已经接受了履行,应视为合同成立;

二是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必要条款无异议,仅对合同非必要条款发生争议,应认定合同成立;

三是有充分、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应认定合同成立。

重要的是当事人达成合意的事实,而不是证明的方式。

二、合同违约怎么解决

合同违约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以下责任:

(1)继续履行。即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构成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对方承担继续履行合同债务的违约责任;

(2)采取补救措施。双方当事人鉴定合同后,一方有违约行为,而合同中约定不明确无法判定违约责任的情形,受害方可以选择更换、退回、另外协商约定或者赔偿等方式来补偿;

(3)赔偿损失。违约的一方应当依法赔偿受害方相应损失;

(4)定金责任。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要求返还双倍定金;

(5)违约金责任。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条款中,应明确违约责任的赔偿责任,不履行一方必须赔偿相应违约金。

三、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

(一)过错责任,是指由于当事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而引起的违约责任。在发生违约事实的情况下,只有当事人有过错,才能承担违约责任,否则,将不承担违约责任。过错责任原则包含下列两个方面的内容:

1、违约责任由有过错的当事人承担。一方合同当事人有过错的,由该方自己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由双方分别承担。例如,在来料加工合同中,定作人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要求,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揽人本应按合同规定对来料先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加工成品。但是,承揽人没有对定作人提供的来料进行检验,而直接把不合格的原料制成质量次的成品。在这种情况下,承揽人也要承担违约责任。

2、无过错的违约行为,可依法减免责任(如不可抗力造成的违约)。

(二)无过错责任

这一原则是指凡违反合同的行为,除了免责的外,都必须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不管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还是公民个人,只要因过错违约,均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在法律面前,在合同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三)赔偿实际损失

所谓实际损失,是指违约方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在事实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一般情况下,实际损失,包括财物的减少、损坏、灭失和其他损失及支出的必要费用,还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当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全面履行

这里所说的全面履行,是指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金等)后仍应按合同要求全面履行。也就是说,违约方承担了经济责任后并不能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自然免除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不能免除过错方继续履行合同的责任。只要受害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除了法律另有规定外,违约方又有能力履行,违约方就必须继续履行未完成的合同义务。

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很多种,口头形式就是其中一种。口头合同指的是当事人,只需要用语言来表示订立合同,而不需要用文字来表示对应合同。因此口头合同的订立成功的表现形式是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义务,另外一方接受了对方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