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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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合同变更转让怎么处理

一、一般合同变更转让怎么处理

一般合同变更转让怎么处理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协议变更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变更不明确推定为未变更】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合同的变更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内容予以改变的现象。合同主体的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变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变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分为合同权利的转让、合同义务的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转让。我国《民法典》上的合同变更,是指合同内容的变更,即通常所谓的狭义的合同变更。

合同的变更,主要有以下类型:

(一)基于法律规定变更合同,例如在因重大误解订立合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一方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有权人可诉请人民法院变更合同,而人民法院裁定变更的;

(二)当事人各方协商同意变更合同;

(三)当事人在合同中具有形成权,其行使形成权使合同变更;

(四)在情势变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当事人诉请变更合同,法院依职权裁决变更合同。(此种情况虽有判决,但无明文法律规定)

二、通常合同变更条款指的什么

合同变更条款是指合同双方一致协商进行变更合同当中的有关条款。合同变更需要遵守以下几个原则:

1、原已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合同变更是在原合同的基础上,通过当事人双方的协商或者法律的规定改变原合同关系的内容。因此,无原合同关系就无变更的对象,合同的变更离不开原已存在合同关系这一前提条件。同时,原合同关系若非合法有效,如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效力未定的合同,合同便自始失去法律约束力,即不存在合同关系,也就谈不上合同变更。

2、合同变更须依当事人双方的约定或者依法律的规定并通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发生合同变更主要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

3、合同变更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

合同变更条款是指合同双方一致协商进行变更合同当中的有关条款。合同变更一般是指在原合同上面,对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同时在进行合同变更时,必须要根据法定的程序进行。如果原合同无效的话,那么合同变更自然也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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