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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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买受人是指双方吗

一、一般来说买受人是指双方吗

一般来说买受人是指双方吗

买受人可以是两人,按出资比例按照按份共有,如果不能确定具体份额,则共同共有。

在买卖合同中,二人享有的是不可分的共同债权,开发商需要同时向二人履行义务才算义务完全履行,同时,房子的所有权归二人共同所有。

买受人简介

(1)又称买方。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若保险事故发生于买卖合同成立后,标的物所有权移转前,则原保险契约上的利益之归属应具体分析:若于买卖之际,出卖人纯为买受人之利益而投保,则保险赔偿金应属于买受人,但于未受清偿之价金内,出卖人仍保有其利;

(2)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3)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二、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的情况

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

(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

(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

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协商取回标的物;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

出卖人依据前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回标的物后,买受人在双方约定或者出卖人指定的合理回赎期限内,消除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事由的,可以请求回赎标的物。

买受人在回赎期限内没有回赎标的物,出卖人可以以合理价格将标的物出卖给第三人,出卖所得价款扣除买受人未支付的价款以及必要费用后仍有剩余的,应当返还买受人;不足部分由买受人清偿。

买受人是可以是两个人的,需要按照出资的比例来进行按份共有,如果不确定出资比例的话,可以直接属于共同拥有。买受人是需要按照价格金额来进行支付的,如果买受人是两个人的话,那么就有两个人来进行支付价格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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