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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损失的赔偿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一、间接损失的赔偿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间接损失的赔偿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我国在《国家赔偿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违约损失范围的限定就是“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这一规定仍然是很抽象的,需要进一步界定。在审判实践中,人们总结了这样一些原则来进一步界定违约损失的范围:

(一)确定赔偿的目的是在金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使受害人置于合同正常履行所能达到的同样状态;

(二)损失是在正常和自然情形下发生的损害;

(三)违约时侯害人有权取得的实际损失是订约时可以合理预见的违约可能产生的结果;

(四)如何确定当时是否可以合理预见,要根据当事人的知识来认定。认定的方法有两种:一种是推定,另一种是根据实际具有某种知识确定。

二、造成间接损失的类型

(一)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财物损害的间接损失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

这种间接损失有3个特征:

一是,损失的是一种未来的可得利益,在侵害行为实施时,它只具有一种财产取得的可能性,还不是一种现实的利益;

二是,这种丧失的未来利益是具有实际意义的,而不是抽象的或者假设的;

三是,这种可得利益必须是一定范围的,即损害该财物的直接影响所及的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不能认为是间接损失。

(二)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是指加害人侵害受害人的人身权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它同样具备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的三个特征,所不同的是,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是由于侵权行为侵害财产权利而造成的间接损失,而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是由于侵权行为侵犯了人身权利,诸如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等等而造成的间接损失。

综上所述,间接损失与人身损害、财产损害造成的直接损失的主要区别是,前者是未来的可得利益的减少,而后者是已经明确发生的现有经济财产的减少,间接损失主要包括可预见利益的损失、因健康权受损害不能参加劳动而少收入的工资待遇等方面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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