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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租赁合同的期限有什么规定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法律关于租赁期限的规定,主要由以下几点内容:
1、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2、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例如我们签了30年的租赁合同,那根据法律规定,最后10年是无效的,合同期限依然是20年。
当然,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续订的租赁合同自续订之日起,依然不得超过二十年;
4、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则视为不定期租赁;
5、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合同的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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