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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枣购销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购销合同

红枣购销合同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民法典》中分类只有“买卖合同” 。从汉语的词意来说“购”就是买,“销”就是卖,所以,购销合同就是买卖合同。附民法典相关条文:

第五百九十五条 【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二、供方的违约责任   

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承担不能交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通用产品幅度为1—5%,专用产品为10---30%)   供方所交产品品种、规格、型号、花色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如果需方同意利用,则按质论价,如果需方不能利用的,供方应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费用。供方不能修理或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供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向需方承担 元违约金,并承担需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需方的违约责任   

需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供方承担退货部分货款 %的违约金。   

需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交货时间得以顺延,还应向供方承担违约金。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需方自提产品未按约定时间或通知的时间提货的,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保管费用。   

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承担 违约金。或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或存款利息、或约定利率。   

需方违反合同拒绝接货的,按退货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供方的损失。   

也还可以作其他合理约定。

四、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要求以及包装质量的要求,都是有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的,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或者行业强制性标准签订;没有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没有行业强制性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签订。供方必须对产品的质量和包装质量负责,提供据以验收的必要的技术资料或实样。产品质量的验收、检疫方法,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

五、 履行期限

交(提)贷期限要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在事先达成协议

任何合同的签订都需要谨慎再谨慎,并且要周全的确定细节条款,以免造成由于疏忽导致的财产以及利益损失。首先合同的指定就应该全面的包含主要注意事项,综上只是我总结的一些注意事项,如果需要签订红枣购销合同还是要找专业人士咨询具体事项。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南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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