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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教师试用期签合同吗?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教师试用期签合同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教师试用期签合同吗?

1、教师试用期需要签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职员与单位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二、职员在试用期的工资为多少?

1、职员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单位若是在试用期发现职员不满足录用条件,可以将职员辞退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职员在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可以约定试用期,但约定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如果职员在试用期内被辞退,且辞退的理由并不是不满足录用条件,那么单位在辞退职员的同时需要向职员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