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合同关系效力认定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合同关系效力认定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律师解析:合同的生效以合同成立为前提,两者也存在原则区别:
一是构成要件不同,合同成立的标志是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有的合同生效需要审批或约定的条件成就等;
二是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成立没有法律约束力,生效的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合同有效和合同生效也是有区别的,“合同生效”与“合同未生效”相对应,“合同有效”与“合同无效”相对应。
合同未生效不等于合同无效,未生效合同可以是有效的;
合同有效也不等于合同生效,有效的合同可能附条件尚未生效。
生效与有效侧重点不一样:
有效与否侧重于对合同定性,是对处于某一状态合同的法律性质进行评价;
而合同生效与否,则侧重于合同开始发生效力的时间,亦即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对订约各方产生约束力的时间。
在审判实践中,要注意区分合同无效与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问题,因这直接影响到对民事行为性质的认定及实体责任的确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