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1)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可以由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人身保险合同纠纷可选择原告住所地、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可以是户籍地,如果有经常居住地的,也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

保险合同纠纷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