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口头答应有法律效力吗

员工与新公司谈好入职后,辞去原公司工作。谁知新公司却将其拒之门外。这种情况下,员工是否可以要求新公司赔偿,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口头答应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因此,只要员工能证明新公司有明确要求其入职的意思表示,并且拒绝的理由并不合理,那么员工有权利要求新公司赔偿其损失。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