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采购合同需要约定履行期限吗

采购合同一般需要约定履行期限。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也是人们进行社会活动的基本形式。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该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以及履行期限等。但是,如果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履行期限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可以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所以,采购合同一般需要约定履行期限,没有约定的再按其他方式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采购合同需要约定履行期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