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律师解答

收货地能否为合同履行地

收货地能否为合同履行地
律师解析:1、收货地可以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时,根据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可以在合同条款中明确约定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的内容主要由当事人约定,只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法且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约定的条款就有法律效力
2、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