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

当前位置 /首页/公司经营/破产清算/列表

公司解散决议的会议内容

公司在进行解散时,要召开股东会决议,对公司的一些重大事项作出决定。那么公司解散决议的内容是什么?公司解散决议的程序又是如何设置的?公司解散决议应该注意的事项是什么?下面本站小编将为您解答。

公司解散决议的会议内容

一、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包括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

(1)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3)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1)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股东会决议书的签署: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二、注意事项

1、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人员召集和主持。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是指: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也可同时注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股东会决议中也可体现具体的表决结果,如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全体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粉红色提示内容、本注意事项及其他无关内容删除。

6、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以上就是我们的法律中关于公司解散的内容的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对您好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更多关于公司解散的问题,如公司解散的条件?公司解散流程?如果您想要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本站,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为您做专业的法律分析,帮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TAG标签:解散 会议 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