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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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对法人的影响有哪些

实务中,很多法人代表非常担心企业破产会对自己造成很大的影响,所以尽管法律上有宣告破产的程序,但应用的非常少。

公司破产对法人的影响有哪些

事实上,商业环境充满各种风险,企业经营破产,完全是一种正常的商业现象,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人类社会才发明了有限责任公司,让公司的财产和身份独立,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这也促进了经济的重大发展。因此,原则上而言,公司破产对法人不会有直接的影响。

但实务中,由于各种情况,法定代表人由于在破产过程中违法,或者对于公司的破产承担责任等等情况,会有一定的影响。具体来说,主要包括这样两点:
第一,如果法人代表对企业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那么则破产清算完毕之后的三年内,就不允许再次担任法人代表;
第二,如果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法人代表擅自处理财产的,则可能会被罚款、行政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坐牢

完毕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九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 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 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 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 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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