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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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资不抵债

企业破产清算资不抵债

市场是检验公司发展好坏的最重要的指标,如果没有通过市场检验,公司就会破产。破产后依法律程序需要进行破产清算清偿职工工资、公司债务等,清算完后,该公司就不存在了。《公司法》中的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即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时,由法院强制执行其全部财产,公平清偿全体债权人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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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企业破产清算,企业资不抵债,股东无法赔偿剩余债款怎么办啊

一有限公司欠我厂债务,但该公司已自行结束,公司内的现有物资亦已被其他债权人通过法院封存并拍卖。我向法院起诉要求"公司清算并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一审判决:"1。公司股东在1甫穿颠费郯渡奠杀订辑5天内清算,并在30天内由公司清偿债务。2。(由于股东有财产混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对方不服上诉,中院改判为"维持一审判决的第1项,第2项认为证据不足。"但股东不执行法院判决,超期都没有清算,我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变更执行主体为股东,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法院裁定驳回我的申请"根据一事不能二诉的原则,不再重复审查,股东不履行清算责任,与本案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可对股东不履行法定义务造成的损失另行其他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