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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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分配顺序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以下几个内容:
(一)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
(二)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总额及构成;
(三)破产企业所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及构成;
(四)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总额及构成;
(五)提留款(暂不分配的款项)总额及构成;
(六)用于破产债权分配的财产总额及构成。
清算组完成了对破产企业各项情况的清算和清理,并编制成册、掌握相关的证据后,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对破产企业财产的进行分配。

公司破产分配顺序

法律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五十二条

 清算组负责制定包括清偿农民专业合作社员工的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用,清偿所欠税款和其他各项债务,以及分配剩余财产在内的清算方案,经成员大会通过或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后实施。清算组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