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

当前位置 /首页/公司经营/破产清算/列表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后业主怎么维护自己的受损利益?

企业破产对员工的利益会造成损害,同样地,那么在房地产领域,房地产公司破产也会对业主的利益有影响,那么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后业主怎么维护自己的受损利益呢?下面,本站的小编将就该问题为您仔细地解答,请您参阅。

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后业主怎么维护自己的受损利益?

一、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后,将对业主造成的影响:

这个是有影响的,开发商破产后,清算的时候资产会缩水,开发商没钱回购这些已办理按揭的房屋,就是开发商没钱给银行退放的款,除非烂尾楼被拍卖,然后就不会再成为烂尾楼,客户买的房子也会照样拿到手。

二、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后,业主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

房产属于不动产,采用登记公示主义原则,即根据主管部门登记事项确定其权利归属。由此,对于尚未建成的房产项目,虽然买受人已经签定了合同并办理了备案,但是其所有权并未转移至买受人,仍然属于开发商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该房产项目将被作为开发商的破产财产,偿还债务。

那么,买受人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返还房款以及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债权。

开发商破产,开发商或者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清算,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债权人可以申报债权。

申报债权的流程: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对于申报的债权,应指派专人进行登记造册。申报的债权,须经债权人会议审查确认,方为确定。

三、申报债权所需资料:

1、《债权申报表》;

2、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3、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破产法》第二条规定: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小编在上文为您解答了房地产公司破产清算业主应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受损利益这个问题。综上所述,业主在遭遇此种问题时,为了更好的维护您个人利益,小编建议您最好向专业的律师寻求帮助,律师会为您出谋划策,能基于您的个人立场提出最符合您利益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