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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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此时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同时还要经过法定的流程才可以。那么破产申请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而破产申请流程又是怎么操作的?请跟随本站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破产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一、破产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1、公司申请破产,首先要提出申请,作为债务人的企业,首先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破产的申请。主管部门审查破产的资格以及破产的界限。

2、其次,就是和解和整顿,《破产法》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因此,经过监管法的审查和裁定,将负债企业重新整顿,如果整顿成功,法院就会终结企业的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3、然后,就是破产清算,要成立破产清算组,《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被依法宣布破产的,要组织股东以及相关人员,对公司进行清算。

4、最后,就是破产清偿,首先要清偿的就是职工的工资以及劳动保险费,然后再是企业的的对外债务。

二、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

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2.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

(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

(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

(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3.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破产法》第7条第2款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在这里,法律对债权人申请的实质条件只规定了“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这并不意味着在债权人申请的情况下,破产原因的事实构成只有一项。

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属于企业内部情况,债权人通常无法确知,因而不应要求债权人在提出破产申请时加以证明。

有鉴于此,《破产法》第11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提出申请的,债务人应当自受理裁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果债务人确实不具备破产法第2条规定的破产原因所要求的其他事实,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后,可以裁定驳回申请。

申请破产的并不一定就会导致公司消灭法人资格,此时还有重整的机会,如果搞的好,那么是有可能让公司起死回生的。具体关于破产申请流程和条件,本站小编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但愿能帮助你解决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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