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经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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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起诉法人

股东诉讼是股东对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可以分为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提起的诉讼,胜诉后,判决后果归属于股东自己。

股东起诉法人

公司法规定股东直接诉讼的情况包括:1、撤销决议之诉;2、不能行使查阅权之诉;3、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之诉;4、损害赔偿之诉;5、解散公司之诉。间接诉讼又称为派生诉讼,是特定股东在特定情况下,代表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如果胜诉,判决的后果归属于公司,而不是股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