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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处置财产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一、非法处置财产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非法处置财产的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四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1、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属于给付之诉。

2、在诉前或诉中提出申请。

3、诉中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诉前提出申请的前提是,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4、诉中申请财产保全的,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三、申请财产保全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

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在担保期间,用作担保的实物仍可由担保人继续使用,但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法院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采用保证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应加盖保证人的单位公章。担保书中应明确担保事项和担保金额。

在司法实践中,非法处置财产的表现形式包括,对已经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冻结的财产,随便进行转移,买卖或者故意损毁等情形,非法处置财产即便不构成刑事犯罪,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程度进行罚款或是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