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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一、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股东知情权纠纷案件怎么处理?

股东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股东的知情权。公司动辄以股东目的不合法为借口拒绝股东查阅账簿,法律则又赋予了股东在此种情形下享有一定的救济权利。在公司拒绝查阅时,股东有权要求公司在其提出请求后15日内给予答复并说明理由;同时,如果股东认为拒绝查阅存在不当,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在提出查阅的要求时,股东必须向公司递交书面的请求;另一方面,则要求股东在查阅公司账簿时有合法的目的,并且要向公司说明其目的。如果公司有合理的根据认为股东查阅公司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时,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二、股东知情权的范围

1、查阅公司章程的权利;

2、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权利;

3、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财务会计报告之中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利润分配表等;

4、股东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的权利。

三、股东知情权的限制

1、虽然在赋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某些公司文件享有查阅、复制权,但是对于诸如公司账簿等公司文件则没有赋予股东复制权。

2、在对待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享有的账簿查阅权问题上,法律持一种十分谨慎的态度。在以法律形式认可股东可以对公司会计账簿查阅的同时,对于股东查阅权的行使设定了一定的约束性条件。

3、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法律仅赋予其对公司相关文件的查阅权,而没有赋予其相应的复制权。这些规定,有效地协调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公司或者股东任何一方利益的失衡,充分体现了法律对法律关系的平衡与调节功能。

股东与公司发生知情权的纠纷的时候应该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公司允许股东履行知情权。但是一方面股东查询公司账目必须存在正当的理由,另一方面公司也可以审查股东查询账目的申请,认为股东的行为存在问题的话,公司也可以拒绝让股东查询账目并且说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