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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董事免职书是怎样的?

一、外资企业董事免职书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董事免职书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董事免职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20xx年12月1日董事会表决通过:选举xxx担任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罢免xxx董事的职务。

从即日起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xxx公司

董事(签名):

xxxx年xx月xx日。

二、董事会的职权是什么?

《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七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三、设立外资企业可能需要提交董事会人选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

第十条 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

(一)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外资企业章程;

(四)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

(五)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六)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

(七)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八)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

前款(一)、(三)项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二)、(四)、(五)项文件可以用外文书写,但应当附中文译文。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合同副本报送审批机关备案。

监事的行为受到监事的监督,外资企业在设立之后,经营的过程之中,若董事实施的行为可能会导致公司的利益受损,那么监事可能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并提议罢免某特定董事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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