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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法定责任

我国公司的形式主要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有发起认购和公开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人员除了发起人还有其他股东。发起人跟其他的股东相比来说,具有更多的责任和义务,也有更多的权利。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法定责任

首先,讲一讲发起人的职责。

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发起人的人数应该要在2人以上200人以下,而且发起人中必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有住所。

2.如果是国有企业改成股份公司的话,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个。发起人出资的形式可以有很多种,发起人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进行出资。如果发起人用实物或者是土地使用权等出资的话必须,对其出资进行评估作价。同时公司法规定的,发起人用实物出资金额的限制,即不能超过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20%。

3.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以后必须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额缴纳认购的股份。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必须是实缴的股份。如果发起人是用实物,或者土地使用权等出资的话,必须要办理财产的转移手续,真正将财产转移给公司所有。

4.发起人需要在经过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以后,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如果未经批准的话是不能公开募集的。申请公开募集时,发起人需要报送公司章程,招股说明书,承销机构名称等等有关文件。发起人要主持召开创立大会,创立大会需要在股款缴纳完30天内召开,发起人开会时,需要提前通知认股人创立大会召开的时间、创立大会的内容。

以上可以说是发起人的职责,关于发起人的责任,跟公司是否成立有很大的关系,如果公司没有成立的话,那么发起人需要对公司设立过程中产生的债务等承担连带责任。

同时需要把认股人已经缴纳股款返还给他们。公司设立的过程中,如果发起人出现差错,给公司带来损失的,需要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当公司成立以后,发起人用公司的名义跟他们签订合同,他人请求公司承担责任的话,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发起人是用公司的名义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的,公司可以不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合同的相对人是善意的,那么公司还是需要承担责任的,再向发起人进行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