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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一、股权激励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股权激励股东会决议怎么写?

股权激励一股东会决议范本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中艺盛嘉文化发展有限*司股东会会议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召开。本次会议由____提议召开,_____于会议召开_____日以前以____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应到会股东_____人,实际到会股东___人,占总股数1 00%。会议由____主持,全体股东达成一致意见,决议如下:

同意将本公司____ %的股权, 作为激励股权授予____,不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股东(签字、盖章)

股东:____(签章)

股东:.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股东会召集程序的合法性认定

我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了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会议的通知时间为会议召开15日前,同时,允许公司章程或者全体股东另行约定。但对于公司章程(或全体股东)约定是否可以缩短法定的通知时间或者规定更长的通知时间却没有明确。然而,通知时间的瑕疵并不一定必然导致决议程序因存在瑕疵而撤销,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按通知参加了股东会并进行了表决,视为通知股东召开股东会的程序符合法定及约定的条件。

股东会的召开,不仅要在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通知全体股东,且应以一定的方式有效地通知股东。现实中主要采取的通知方式有:专人书面送递、电话通知、数据电文通知(含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邮递送达和公告。但由于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方式并无明确规定,采取有效的通知方式则成为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从公司法的立法精神来看,设计股东会会议通知制度的目的在于成功地告知股东开会的事宜,通知方式应能够便利、有效地实现通知,既不会过多地增加成本,也不会过于繁琐而降低效率。

股东会议召开之前,应该通知全体的企业的股东,通知召开的时间和地点,提议召开的人员,还有召开的会议的议论的事项,股东收到通知之后可以选择到会参加或者不到会参加并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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