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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是什么

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有如下几点: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七、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规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