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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转让必须登记吗?

一、定义

公司股权转让必须登记吗?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指立法部门为了保护股权变更前后的所有股东合法权益以及公司外部债权人等相应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要求相关义务人在公司股权转让后履行的变更登记行为。

二、内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在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四、效力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公司应当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因此,上述登记变更手续具有宣示性或对抗性,是受让人保护自身权利,对抗公司或第三人的效手段。股权转让经依法登记公示后,具有对抗的法律效力

上文便是对公司股权转让必须登记吗?问题的解答,由上文可知一般来说发生了股权的转让就需要至工商局进行变更登记,但是这个变更登记也并不是必须的,只是如果不进行变更登记那么当出现善意第三人的时候便不能很好的解决了。所以如果发生了股权转让,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还是进行登记的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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