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公司经营/经营管理/列表

私募基金备案中需要注意问题

【为您推荐】高新区律师   淮阴区律师   喀什市律师   温江区律师   隆昌县律师   珙县律师   武侯区律师

私募基金备案中需要注意问题

随着经济的发展,“私募基金”四个字也不再向以前一样感觉距离遥远。为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这一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目前针对私募基金的备案、登记等等都出台了许多相关规定。那么,私募基金备案需要注意什么?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备案要做什么呢?本站小编马上就来告诉你。

一、私募基金备案中需要注意问题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公告》发布之前已登记且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首次申请备案私募基金产品之前补提《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待提交的法律意见书办理通过后,按照正常流程提交私募基金备案。

2、私募基金募集规模证明、实缴出资证明应为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包括基金托管人开具的资金到账证明、验资证明、银行回单、包含实缴信息的工商登记调档材料等出资证明文件。私募基金的募集资金不允许代付代缴。

3、根据《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指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问题解答(七)》,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应当包含“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创业投资”等相关字样。此外,从专业化经营和防范利益冲突角度出发,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兼营与私募基金可能存在冲突的业务、与买方“投资管理”业务无关的卖方业务以及其他非金融业务。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协会鼓励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名称中增加“私募”相关字样,但目前暂不做强制性要求。

二、 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备案

1、有限合伙型基金:对于以进行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可以备案为有限合伙型私募基金。基金管理人一般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eneralPartner, GP)且不能为自然人,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LP);合伙人数量为2人以上(至少包含GP和LP各1名)且50人以下;全体合伙人通过签署《合伙协议》作为基金合同,对基金的管理、投资运作等事项进行约定;基金日常管理由GP负责,《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特定的重大事项通过合伙人会议、投资决策委员会等形式做出决策。

2、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请核实其是否在协会备案。如果已备案,请在“投资者明细”中填写产品编码;如果没有备案,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或者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投资者人数,并在“投资者明细”中单独列表填报该合伙企业、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出资情况。

以上就是关于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备案的介绍及其私募基金备案中一些重要的问题。目前对于私募基金备案登记的要求,主要可参照《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常见问题解答》,其中对于私募基金备案、登记都做了十分详细的解释。如果大家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来电咨询,我们本站将尽快为大家答疑解惑。

TAG标签:备案 基金 私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