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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法人怎么做变更?

公司法人代表是公司的责任承担主体,对一个公司来说必不可少。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分公司法人代表的变更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法人怎么做变更?为此,小编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法人怎么做变更?

公司变更法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并填写《负责人登记表》。

办理分公司变更法人的相关事项: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负责人登记表》。

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负责人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简单来说,我国的公司法规定分公司法人代表的变更需要填写相关申请书并按流程办理。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您还可以咨询本站网公司法的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