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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股东分配利润分录是怎样处理的?

一、年末股东分配利润分录是怎样处理的?

年末股东分配利润分录是怎样处理的?

1、所得税的缴纳

借:所得税费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具体是:计提时: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

2、将本年利润转入利润分配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税后利润的10%)和任意盈余公积(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计算)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如有优先股。应在“任意盈余公积”前分配股利

4、分配股利(根据董事会决议)

借:利润分配——应付股利

 贷:应付股利

5、结转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股利

6、以盈余公积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转入

二、利润分配的顺序

利润分配的顺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照下列内容、顺序和金额进行分配: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股东分配利润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具体情况下,需要严格按照利润分配的比例来进行操作,另外还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对相关利润分配情况进行表决处理,在获得通过的情况下才可以执行分配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