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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分公司法人变更办理的手续有哪些?

很多公司设立后,因各种主观或客观上的原因,可能会出现一些如:地址、股权、注册资金、法人,股东等各种变更的情况发生,不管是哪种变更,作为办事人员来说,刚接触时可能都会觉得迷茫,小编今天专门针对股份公司法人变更的流程作了一些资料上的整理,现在请随我一起来了解一下股分公司法人变更办理的手续有哪些?

股分公司法人变更办理的手续有哪些?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变更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还应提交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以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7、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无需提交第4、5两项材料。

3、《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下载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4、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5、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以上为股分公司法人变更办理的手续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办理的流程还是比较简单的,但需提交的手续还是比较复杂的,如果觉得自己办理比较麻烦的,可找专业的代办公司来办理;如果自己办理的,在遇到有些表格填写不明白时,可以电话咨询当地工商局和现场填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