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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制公司法人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一般股份制公司就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要承担部分的风险的,股份制公司可以发行股票,但是因为股份制经营公司的形式是属于至少存在着三个人以上的利益主体的,所以确认好了股份制公司的法人代表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不过,法人代表在登记之前自己要了解一下股份制公司法人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股份制公司法人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一、股份制公司法人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1、虚假出资。根据行政责任:《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依《刑法》第159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2、《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不会追诉家庭财产。

3、鉴于您提问的问题比较宽泛,所以不能详细作答。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您有相应权利,而同时根据不同情况也可能会承担不同责任,比如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公司承担责任外,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被处以行政处分(通常为国有企业)、罚款,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公司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特定经营活动,非法经营的;

(二)公司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股东或公司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公司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公司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变更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股份公司法定代表人职权有哪些?

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有的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具体说来,法定代表人的职权有: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例如,在办理公司重大事项,为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在报刊上为公司公开发表声明等。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例如,主持股东会,主持董事会等。

综上所述,股份制公司法人责任其实并不因为公司的性质就有什么差别的,在担任股份制公司法人代表的时候更容易面临着债务债权纠纷,比如说某些股东自己逃避债务,而且股份制公司在经营的时候容易发生股东内部决裂,其中的某些违法行为都有可能是由法人来承担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