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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解散公司庭审用注意举证期限吗

一、股东解散公司庭审用注意举证期限吗?

股东解散公司庭审用注意举证期限吗

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庭审时需要注意举证期限,超过举证期限需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

二、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条件有哪些?

1、股东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3、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4、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的股东须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

三、股东请求解散公司需准备哪些材料?

1、起诉书,写清原、被告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签名,起诉日期

2、原告是企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

3、被告如果是企业的话,要提供一张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

4、证据的复印件,证据较多的,须单独列一份证据目录

5、如果聘请了律师,须提交一份授权委托书。

四、股东请求解散公司的起诉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事实上,股东请求解散公司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如果法院受理了股东的诉求,举证期限也是由法院根据股东的主张及案件的审理情况自行确定的,不管是股东还是作为被告方的公司,如果在规定的举证期间内提供证据有困难,可以申请适当延长举证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