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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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的风险和好处

一、法定代表人的行政责任风险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法人代表的好处
1、法人代表掌握着企业签订合同的最终决定权,在订立合同时,法人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
2、法人代表是企业财产的最终控制者,与企业生产经营、资金流转等有密切关系的活动都是由法人控制和管理的。
3、法人作为法律主体,在法律上有一项基本的权利,就是诉讼权。企业都必须由法人来行使这一权利,在保护企业股东利益方面,这一权利尤为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人的风险和好处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