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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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资产流程

签订并购合同并购协议应规定所有并购条件和当事人的陈述担保。并购协议的谈判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通常是收购方的律师在双方谈判的基础上拿出一套协议草案,然后双方律师在此基础上经过多次磋商、反复修改,最后才能定稿。要对其他公司进行股权收购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对目标公司进行法律、财务尽职调查;
3、尽职调查合格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准备工商变更登记的资料包括: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会议纪要、董事会会议纪要、监事会会议纪要、新修改公司章程等等;
5、签订股权转让协议15日内,变更工商登记关于股权收购。

上市公司收购资产流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