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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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被收购需要什么

公司并购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1、企业兼并的可行性报告;
2、被兼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局面意见。兼并方属股份制公司的,应有董事会决议;
3、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有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或认证的被兼并企业的基本情况以及财产债权债务等方面的材料;
4、债权银行认可企业兼并的书面意见;
5、兼并企业与被兼并企业的兼并协议
6、能代表兼并企业和被兼并企业出资者的机构部门或当地政府的意见及申请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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