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

当前位置 /首页/公司经营/合伙联营/列表

如何正确解决合伙人退伙的纠纷

合伙的退伙只能发生在合伙解散之前,不能发生在合伙解散之后。退伙和解散在不同情况下适用不同的法律。合伙人的内部纠纷,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合伙在一定情况下会发生解散。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合伙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如何正确解决合伙人退伙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