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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定向增资扩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公司定向增资扩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公司定向增资扩股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公章、财务章、人名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

6、原公司章程;

7、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8、开户许可证原件;

二、增资扩股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1、增资扩股、利用直接合作所筹集的资源属于自有资源,与借人资源比较,它更能提高企业的资信和借款能力,对扩大企业经营规模、壮大企业实力具有重要作用。

2、增资扩股、吸收直接合作不仅可以筹集现金,而且能够直接获得其所需要的先进设备与技术,这与仅筹集现金的筹合作方式相比较,更能尽快形成生产经营能力。

3、企业根据其经营状况向合作者支付报酬,企业经营状况好,要向合作者多支付一些报酬,企业经营状况不好,就可不向合作者支付报酬或少付报酬比较灵活,没有固定支付的压力,所以财务风险较小。

三、公司增资扩股的方式有哪些?

1、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

依据《公司法》第 167条之规定,公司税后利润首先必须用于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 (提取比例为 10%,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50%的,可以不再提取),有剩余的,方可在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分配公司利润时,经股东会决议,可将之直接转增注册资本,增加股东的出资额。

依据《公司法》第 169条之规定,增加公司资本是公积金的用途之一,需要注意的是,法定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另外,公司以未分配利润、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的,除非公司章程有特殊规定,否则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 (详见《公司法》第35条)、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 (详见《公司法》第 167条)增加股东的注册资本。

2、公司原股东增加出资。

公司股东还可以依据《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将货币或者其他非货币财产作价投入公司,直接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需要注意的是,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作为出资的货币应当存入公司所设银行账户,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详见《公司法》第 28条)。

3、新股东投资入股。

增资扩股时,战略投资者可以通过投资入股的方式成为公司的新股东。新股东投资入股的价格,一般根据公司净资产与注册资本之比确定,溢价部分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另,依据《公司法》第162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亦可转换为公司注册资本,转换后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债券持有人身份从公司债权人转换成为公司股东。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几种增资扩股方式可以混合使用。

公司经营逐步稳定的情况下,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大多数公司会选择增资扩股,因为增资扩股会扩大公司规模,司法实践中也有很多项目对公司的注册资本是有要求的,但是增资扩股时要注意规避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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