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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版股权转让协议

税务局版股权转让协议

合同的订立又称缔约,是合同双方动态行为和静态协议的统一,它既包括缔约各方在达成协议之前接触和洽谈的整个动态的过程,也包括双方达成合意、确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或者合同的条款之后所形成的协议。合同一般都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才能成立,也就是说订立合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不论以何种方式订立协议都必须经过要约和承诺这两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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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税务局要什么资料

1、《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一式三份);
2、《承诺书》(一式两份);
3、所投资企业股权变更前一期以及上年末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4、股权转让协议(贴有印花税票的复印件);
5、转受让双方的印花税完税凭证复印件;
6、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7、章程修正案(复印件);
8、转让方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应当提供税务登记副本的复印件);
9、非股东本人到场的须提交委托协议书;
以上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个人资料须本人签字确认)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字样。
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后将开具受理回执给纳税人,税务机关随后将对纳税人申报的资料进行涉税审查,经审查符合税收管理规定的纳税人可按照受理回执通知的时间到地税局办税大厅领取税务机关签章的《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
股权转让人可凭《股东股权变更税源监控登记表》到工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纳税人在工商变更股权登记后,应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有关股权变更的税务登记。
法律依据:《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