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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债务人股权

强制执行债务人股权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债权债务可以转移也可以因债务人的偿还行为而消失。但不管是债权债务的转移还是债权债务的消失都必须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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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债务人办法

您好!关于“强制执行债务人股权”的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就强制执行债务人办法规定如下:

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先要求被执行人(你所说的债务人)履行法律文书所裁判的义务,但是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不会随便拘留被执行人,但是你所说的情况不像是无任何财产可以执行的情况,因为被执行人有固定收入,因此如果被执行人在法院通知其履行法律文书所裁判的义务后仍拒不履行,法院会考虑对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也可以想楼上所说的,法院可以冻结其工资账户,在给被执行人留下其基本生活费之后,剩余部分将会划入法院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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