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

当前位置 /首页/公司经营/股权/列表

如何对公司股权进行分割

通过以下任一方式进行分割:一、直接转让;二、作价补偿;三、拍卖分割。
一、直接转让。
依据《公司法》即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召开股东会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2、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同意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3、作为受让人的一方必须具备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作为股东的条件,
这种方法的优点是:无须对公司的总资产进行审计,也无须对共有股权价值进行评估,操作起来比较方便;但不足方面是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受上述三个条件的制约,在实践中往往难以实施
二、作价补偿。
即把持股一方应分割给另一方的股份折价后,以货币方式支付给另一方,全部股权仍归原持股人一方所有。如果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体现分割的公平、公正原则,则只有委托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对持股一方所持有股份进行评估后方可进行。
三、拍卖分割。
如果持有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且双方均不愿意再继续持有该股份的,可以将其拍卖再对其进行分割。此类拍卖依《公司法》第35条规定进行,将通知原股东作为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如无股东参加,或参加的股东不能买定,则各股东对拍卖或成交价不享有优先权。就拍卖的价款夫妻双方平均进行分割。
《公司法》第35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如何对公司股权进行分割
TAG标签:公司经营 股权 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