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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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变更和股权变更

法定代表人变更和股权变更

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以及分红比例的依据。股权虽然不能完全等同于所有权,但它是所有权的核心内容。享有股权的投资人是财产的所有者。股权不能离开法人财产权而单独存在,法人财产权也不能离开股权而单独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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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9条规定: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法定代表人与法人的代表是有一定区别的,代表人的行为不是被代表人本身的行为,只是对被代理人发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企业、事业单位等本身的行为。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是指法定代表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定代表人意思自主决定,法定代表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惟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分立或合并,因涉及法定代表人与相对交易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秩序和相对人的信赖利益,法律对分立或合并后法定代表人的债权债务移转,做了强制性规定。民法通则第44条第1款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公司法等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

作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相关人事变动或财产方面较为重大的变更有着知情的权力,而债务人必须及时的发布变更法定代表人债权债务申报公告,以保证债权人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如果债务人未能及时的进行信息披露,债权人有权对债务人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