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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要准备哪些资料

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要准备哪些资料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2)具有与所经营的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人员;(4)具有保证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申请开办药店时,您应当向所在地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结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

申办人完成拟办企业筹建后,应当向原审批机构申请验收。原审批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人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注册。

申请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的过程与上述程序基本一致。

另外,《实施条例》还规定《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药品的,持证企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申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终止经营药品或者关闭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由原发证机关缴销。

自治区药品管理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批发企业设置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书面通知申办人。

申办人取得同意筹建的批准文件并完成筹建后,向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

3、拟办企业组织机构情况;

4、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局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5、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

6、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仓储设施、设备目录。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企业验收申请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办药品批发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组织现场验收,作出符合或不符合结论。不符合标准的,下达《验收整改通知书》,企业应当在30日内完成整改,提出复查申请,由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组织验收。

二、开药店需要多少钱

药店的投资成本主要由房租、装修费、货架费、首批进货款、人员工资以及其他杂费构成。

房租费用:据了解,如今,绝大多数城市对药店的经营规模是有一定的要求的。其门店面积需在80平米以上,假设,投资者所处的城市级别是三线城市,房租费用大约需要1.2万元左右。

装修费用:如果,投资者所租赁的专卖店是精装修的话,投资者便可以省去一笔装修费用。反之,投资者则需在当地找装修公司为其门店进行装修效果图的设计,还需找施工队伍进行施工。装修费按300元/㎡计算的话,80平米的门店装修费用就是2.4元。

货架费用:为了让门店的商品看起来更美观,陈列更有序,投资者还需购置条柜、背柜、中药柜、开放式货架等产品,费用大约需要2万元。

设备费用:投资者还需购置冰箱、电脑、收银设备、空调以及中经营中药的各种设备(好比:电子秤、切片机等),费用大约在3万元左右。

进货费用:投资者可以根据门店的大小决定进货的品种以及数量。普通地,开设80平米的药店,投资者需要至少预备3万元的首批进货款。

其他杂费:主要包含水电杂费、人员工资以及推广推广费等,此费用大约需要4万元。

普通地,开个80平米的药店,投资者至少需要预备15.6万元启动资金才行。

法律依据:

《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十一条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申办人应当向拟办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设置标准作出是否同意筹建的决定。申办人完成拟办企业筹建后,应当向原审批部门申请验收。原审批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十五条规定的开办条件组织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药品经营许可证》。申办人凭《药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登记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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