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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
虽然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提交分公司设立的股东会决议,现实中许多工商部门已经不将股东会决议作为必须提交的法定依据,但是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都需要股东会讨论通过才可以,因此,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

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