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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册的地址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一、地址变更所需材料

公司注册的地址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办理,所需具体材料如下: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申报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股东会决议;  

(4)修改过的公司章程(包括修正案);  

(5)新住所证明,租赁房屋需提交租赁协议书,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电子版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它有关文件。(注: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上述变更材料后,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申报材料:《企业迁移通知书》(注: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3、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申报材料:  

(1)代码变更申请表;  

(2)法人身份证明;  

(3)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各部门批复复印件;  

(4)原代码证书正本、副本,代码证IC卡。办理时限:换证3个工作日。  

5、变更税务登记证申报材料:  

(1)原税务登记证件原件(正、副本);  

(2)加盖公章的《变更税务登记申请表》;  

(3)营业执照/注册证/登记证/其他核准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  

(5)注册地/经营地的房屋产权证/使用权证明(门牌号有变更的须提供公安局新编门牌号证明)、租赁合同(涉及转租的需提供转租协议)原件。  

(6)《房屋、土地、车船情况登记表》(1式3份)。

二、变更所需材料注意事项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住所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2、《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可以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企业登记网》。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三、地址变更流程

1、申请营业执照变更(迁入地工商局);

2、办理工商转出(迁出地工商局);

3、领取新营业执照(迁入地工商局);

4、变更税务登记证;

5、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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