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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的流程大致如下: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备用名称若干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确定公司住所
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且一般要求必须用工商局的同一制式租房协议,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的复印件,房东身份证复印件。
3、形成公司章程
可以在工商局网站下载“公司章程”的样本,修改一下就可以了。章程的最后由所有股东签名,并署名日期。
4、申请公司营业执照
在申请被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执照。
5、刻公章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章、合同章、财务章。后面步骤中,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
6、办理税务登记证书
7、开设企业基本帐户。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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