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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公司设立无效的后果是什么
今天我们来说说公司设立无效的后果是什么呢?公司设立无效的后果是无法治愈的,不像公司设立瑕疵有时可以修复,公司设立无效后,那么发起人作为设立中公司的一个机关的地位也随之而去了,发起人之间签订协议或章程形成的合伙关系。当公司设立无效时,发起人为发起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公司的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比如:公司发起人对设立行为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发起人的出资违约责任。这都是发起人要承担的。所以发起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四条
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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